产前检查应在怀孕十周左右开始,但事实上,最好在月经没来后两周即到医院就诊,以确定是否怀孕,这有两个目的:如证实怀孕,有些事应特别注意,如用药应谨慎、有些医疗检查如x光检查等应尽量避免、维持规律的饮食及生活起居等;另一方面,可透过超声波检查,确定胚胎确实着床于子宫腔内,并了解胚胎的发育情形。 第一次产前检查 第一次产前检查大约在怀孕十周,此时将开始做一些血液与尿液检验,以了解孕妇基本身体状况,如有无糖尿病、肾脏病、或地中海型贫血等。 第二次产前检查 怀孕十六周左右,对于三十四岁以上之高龄产妇,医师一般会建议作羊膜穿刺,若胎儿有唐氏症等染色体异常情况,可及早发现。然而,三十四岁以下的孕妇仍有可能生下唐氏症宝宝,可以抽血作唐氏症筛检及神经管缺损筛检,检测其异常机率,若机率偏高,会建议作羊膜穿刺检查,若机率不高,则以超声波观察即可。 第三次产前检查 怀孕二十周左右,亦即健保规定之第三次产前检查,可进行一次超声波检查,以确定有无畸胎或胎盘方面问题,甚至胎儿有无兔唇亦可检查出来。 怀孕中期的产前检查,应注意胎儿的生长速度、胎儿肿瘤及胎盘着床位置是否正常,如前置胎盘,常容易在怀孕中期有出血的情形,亦应多加注意。另外在怀孕二十八周时,可做葡萄糖筛检,以确定是否有妊娠糖尿病。 怀孕后期的产前检查,除了注意胎儿生长速度与胎位外,亦应注意有无妊娠毒血症发生,若孕妇有糖尿病、肾脏病、心脏病等全身性疾病或高血压,随着怀孕周数增加,胎儿体重增大产检都正常生出健康宝宝几率,孕妇的负荷随之增加产检都正常生出健康宝宝几率,很可能会加重其症状产检全部正常生下不健康宝宝,须特别注意产检全部正常生下不健康宝宝,应联合内科医师一同照顾孕妇。后期产前检查每次都作尿液检验是为了发现有无尿糖、尿蛋白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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