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区妇幼保健及防疫部门,对新生儿期的保健内容,要求不尽一致,但大体上包括以下4项:
(1)体格检查。由医务人员在新生儿出生时做全面系统的体格检查及有关出生缺陷的筛查;在出院前还要做全面的体格检查,并向小儿家长说明有关注意的问题,如产后42天母婴须复查等。对有特殊疾患的小儿应转专科医院诊治。
(2)喂养及护理指导。根据每个新生儿的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具体指导喂养方式,大力宣传母乳喂养及护理重点。
(3)预防接种。为预防有关传染病,在出生24小时后要及时接种卡介苗及乙肝疫苗,并认真登记,将卡介苗接种证及乙肝疫苗接种证交给小儿家长,并保存好留备以后门诊时查阅。
(4)新生儿家访。由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者按规定的时间到家里去访视产妇及新生儿,一般正常新生儿需家访3次。“初访”1出院3天内;“复访”也叫半月访,在生后10~14天;“满月访”在小儿生后27~29天。每次访视内容各有侧重,满月访要全面检查身体,结案后转入散居儿童系统管理。对高危儿要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访视次数,对体弱儿要重点保健,建立体弱儿专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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